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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 山东教师招聘 > 公示公告 > 资格复审 > 2019东营利津县中小学、东营市化工学校招聘教师笔试前置岗位面试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2019东营利津县中小学、东营市化工学校招聘教师笔试前置岗位面试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2019-08-20 15:27:12

山东教师招聘

  根据《2019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的有关要求,现将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前置岗位面试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报考2019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前置岗位,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二、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9年8月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请及时关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jin.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地点:利津县第二实验学校(利津县城凤凰大道64号,自南门入场,升旗广场前教学楼一楼东),详见现场审核地点标示图。

  三、面试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

  (一)《2019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19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准考证》。

  (二)本人签名的《应聘2019年利津县中小学(幼儿园)、东营市化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背面用蓝色圆珠笔填写报考岗位和姓名)。

  (三)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普通全日制专科学历的还须出具户口簿(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取得国(境)外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确定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提供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经利津县教育局同意,也可在体检前提供)。

  (六)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时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名登记表、承诺书等除外)。

  四、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必须由本人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应于2019年8月22日上午11:00前到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资格审查时一并缴纳。

  (五)因取消资格或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名单及要求将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jin.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六)资格审查现场不提供打印服务,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遗失的考生,及时登陆报名入口打印。

  (七)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要求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jin.gov.cn)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

  (八)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jin.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查看招聘信息不及时、通讯不畅等个人原因影响资格审查和递补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46-5629269、562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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