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交流群

微信交流群

商务合作

商务合作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考生交流群
考生交流群
考生交流群
在线做题
在线做题
在线做题
微信公众号 在线咨询 合作联系
合作联系
合作联系
当前位置 : 山东教师招聘 > 山东教师招聘公告 > 泰安 > 2019山东宁阳县招聘教师300人公告

2019山东宁阳县招聘教师300人公告

2019-08-22 11:55:42

山东教师招聘

根据宁阳县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宁阳县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3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细情况见附件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缴费时间:2019年5月3日11:00—5月6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登录该网站打印《2019年宁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5月9日9:00—5月12日9:00登录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主管机关初审通过后,于2019年5月5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宁阳县长寿路265号,砂管局院内一楼)办理减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所有应聘人员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费。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乡镇(街道)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经上级部门核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在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需按简章要求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2019年宁阳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应聘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户口簿。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主管机关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教师招聘就业推荐 立即填写求职意向

立即提交

山东教师招聘申明:

(一)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省教育厅及教育考试院官方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体,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1546217367@qq.com


填报求职意向

加入考生群

求职意向

扫一扫填写求职意向

扫码填写山东教师求职意向,为您带来山东教师岗位推送,填写完成可进入小程序便捷获取更多优质岗位!

微信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考生交流群

扫码加入山东教招考生交流群,教招每日一练、考试资料、考试提醒等,教务老师全天在线答疑,快扫码进群吧!

本站部分文字及图片均来自于网络,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发送邮件到2667645833@qq.com,我们会尽快处理

Copyright 2012-2023山东教师招聘 http://www.hnd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站为山东教师招聘民间交流网站,最新教师招聘动态请各位考生以当地教育局或人力资源保障局最新通知为准。

版权所有:南昌传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ICP证:鲁ICP备19030502号

公网安备37011202001182

  法律顾问:肖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