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度金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和人才需求情况,现将金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通过初审后,于7月11日9:00至16:00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金乡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金乡县金山街中段217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不实行网上缴费,免收考务费。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按照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须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临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4)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6)限制户口的岗位须提供本人户口簿(2019年7月5日前落户);(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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